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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州市教育局面向惠城区公办高中遴选35名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2018年04月10日 尚佰教育 http://www.shangbaiedu.com/ 来源:广东省教师招聘网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一届148次〔2016〕21号)和《市政府在<关于核准市教育局面向惠城区公办高中分流遴选在编在岗教师的请示>上的批示》(BL20180088)精神,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18年5月面向惠城区公办高中(惠州市第三中学、惠州市第四中学、惠州市惠港中学、惠州市田家炳中学、惠州市小金口中学)分流遴选35名在编在岗教师。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惠州中学等市直公办中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流遴选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本次工作按照分流遴选、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分流遴选对象

现在惠城区公办高中(惠州市第三中学、惠州市第四中学、惠州市惠港中学、惠州市田家炳中学、惠州市小金口中学)的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教师。

三、分流遴选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如“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二)分流遴选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区公办高中分流遴选在编在岗教师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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